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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附属王国国王在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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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前2世纪中叶开始,罗马先后击败了马其顿、希腊和塞琉古:公元前16年皮德纳战役中,罗马取得对马其顿的决定性胜利;公元前年科林斯战役使罗马结束了希腊的独立地位;公元前64年,罗马废除了塞琉古国王的统治。这些传统强权从此一蹶不振,再未真正构成对罗马的威胁,罗马在东地中海地区的霸权得以确立。希腊化国王在与罗马的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早已发生转变。

一、同盟关系掩饰下的附庸

在共和国末期,罗马统治者日益重视在东方发展保护制,尤其是在三头同盟时期,遍及东方各处的被保护人成为扩大和巩固罗马*事将领个人权力与影响力的有力支持者。实际上,古罗马社会的“保护制”源远流长,早在王*时期就已存在,“十二铜表法”也对其进行了认可。这一制度最初适用于个人之间,后来逐渐被运用到个人与族群之间、以及个人与城市之间的关系上。处于保护关系中的双方,即“保护人”与“被保护人”之间是一种互惠的关系。保护人为被保护人提供保护和援助、或施以某些恩惠,被保护人则要予以适当的回报。在这种关系下,保护人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古罗马保护制并不违背希腊人的传统:家长式的宣称,大国对小国的保护,相互忠诚的表达,外在于法律的义务——对这一切希腊化世界都不感到陌生。

在元首制时期,奥古斯都成为世界唯一的保护人。当他巡行各行省时,附属国王时常离开自己的王国陪伴左右,他们身着托迦,不带国王的标志,以被保护人的方式向他表示恭顺。现代西方学者正是根据国王所具有的这种属性,称之为“附属国王”。虽然罗马人对附属国王的官方称谓始终是“盟友与朋友”,但在帝国统治下,这一称谓掩盖下的双方关系本质已经发生变化,附属国王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附庸。

1.附属国王丧失了部分经济自主权

其一,罗马要求个别王国缴纳贡税。比如,公元前63年,庞培在征服犹太人后,犹太国和耶路撒冷城都要向罗马纳税。在帝国时期,犹太王国继续向罗马交税。其二,在*治上对罗马的依附性较强的附属王国,其钱币体系也开始模仿罗马行省钱币体系。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博斯普鲁斯王国所发行的钱币,这些钱币几乎完全采用了罗马行省的钱币类型。

2.附属国王的行动自由也开始具有了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在*事方面,附属国王要事先得到皇帝的允许,才能在王国边界以外作战。在内*方面,国王要受到毗邻的行省总督的制约。比如,塔尔孔狄莫提德王朝治下的奇里乞亚王国靠近罗马的奇里乞亚行省,埃美萨王国和犹太王国则位于叙利亚行省内部,它们很容易受到罗马总督的影响和干涉。因此,犹太国王自庞培时期起便一直臣服于叙利亚总督。在外交方面,即使是远离行省控制、位于罗马东部边界地区的附属国王也受到罗马的牵制。科马盖奈王国位于幼发拉底河岸边,其地理位置靠近罗马劲敌帕提亚,而且与帕提亚有着密切的姻亲关系。所以,科马盖奈国王的外交*策常常表现出两面性,态度摇摆不定。罗马皇帝不允许附属国王出现不忠的行为,于是在公元72年,当传来科马盖奈国王安条库斯四世与帕提亚国王沃洛盖塞斯一世结盟的消息时,韦伯芗决定彻底结束这个王国的统治。

3.附属国王要服从罗马的司法体系,有的国王甚至要在罗马受到审判

附属国王到罗马接受审判的首例发生在凯撒时期。加拉提亚国王狄奥塔鲁斯因为受到意图谋害恺撒的指控,于公元前45年赴罗马受审。审讯在恺撒的住宅中进行,西塞罗为其进行辩护。接着,在公元前29年,科马盖奈的安条库斯二世在元老院被判罪,并被处决。公元17年,卡帕多奇亚的阿凯劳斯一世因为叛国罪也在罗马受到审判,他最终死于罗马城。公元19年和36年,色雷斯国王莱斯库波利斯和亚美尼亚国王提格拉涅斯也分别在元老院受审,前者被判监禁于亚历山大里亚,后者则被处决。

4.附属国王的儿子自幼要到罗马接受教育

这种所谓的“教育”并非学术性的,名义上是接受教育,实际上就是做人质,以确保国王效忠于罗马。在第三次马其顿战争爆发前,卡帕多奇亚国王阿里阿拉泰斯四世把他的儿子、未来的国王阿里阿拉泰斯五世送到罗马接受教育。这是国王的儿子在罗马接受教育的最早案例。国王向罗马派遣王子作为人质的现象,在奥古斯都时期发展为一种常态和惯例。最为典型的是犹太王国。公元前23年,希律派三个儿子去罗马;公元前13年又派去另外三个儿子接替前三个儿子在罗马作人质,分别是安提帕特、阿凯劳斯和菲利普。另外,犹太王子安提帕斯也是在罗马长大的。

附属王国的王子自幼接受罗马式教育,使罗马文化的影响得以直接注入附属王国的王室内部。这些王子居住在罗马期间,学习罗马习俗、拜访权贵人物,甚至在罗马宫廷中长大,与皇室成员关系密切。从而在罗马上层社会发展起个人关系,他们的王位继承权也因此得到很大的保证。比如,在奥古斯都时期,帕提亚国王弗拉特斯四世向罗马派出4位王子作为人质,其中沃诺尼斯和弗拉特斯分别被奥古斯都和提比略送回帕提亚继承王位;曾与卡里古拉一起在宫廷长大成人的色雷斯王子们,也得以恢复其父亲科提斯被废黜的王国统治权。在回国继承王位后,这些人就成为罗马与罗马皇帝忠实的追随者。

根据《阿帕美亚条约》规定,塞琉古王国王子安条库斯四世到罗马作人质,他于公元前年回国即位。将近12年的人质生活使他深受罗马文化的影响,继承王位后采取了一系列罗马化的做法:他身穿托迦在安条克的市场上拉选票,他计划为罗马的朱庇特神修建一座神殿,他还按照罗马模式举办角斗竞技,并且检阅配备着罗马甲胄的*队。沃诺尼斯在回到帕提亚登上王位后,也处处表现出了罗马化的气质和行为方式。他平易近人、温和有礼,很少出现在狩猎场上,对马肉兴趣不大,喜欢乘坐肩舆,不喜欢本国的宴会等等,而且他治理国家有如治理罗马行省一般。

5.附属国王的废立仰承罗马人的意愿,附属王国的存亡也取决于罗马的战略规划

本都国王波莱蒙一世和加拉提亚国王阿明塔斯,都不具有王室血统和王位继承权,但因为他们对罗马人的友好态度及其对罗马统治所具有的战略价值,而被安东尼扶植为王,其统治一直延续到奥古斯都时期。公元前30年,安东尼去世后,奥古斯都对东方各国做出了新的安排与部署:废除了奇里乞亚国王和埃美萨国王的统治,但在公元前20年,又恢复了他们的王权。提比略统治时期,将东方几个附属王国并入帝国;卡里古拉即位后,因其与几个王国的王子感情深厚,便撤销了提比略的部署,重新恢复了国王的统治,其中包括色雷斯、卡帕多奇亚、科马盖奈、本都以及小亚美尼亚。

二、附属国王及王室后裔成为罗马*治精英

在罗马三头*制时期和元首制早期,附属国王热衷于获得罗马公民权,作为其效忠于罗马的回报。许多得到罗马统治者认可的附属国王都被授予罗马公民权。国王获得罗马公民权,使其被纳入罗马帝国精英的行列,是附属国王罗马化的重要标志。公元前47年,恺撒授予犹太王安提帕特罗马公民权,奇里乞亚国王塔尔孔狄莫图斯也在凯撒时期获得罗马公民权,此外,安条库斯四世,埃美萨国王萨姆普西盖拉穆斯二世、索埃穆斯和萨姆普西盖拉穆斯也都获得了罗马公民权。国王获得的公民权是世袭的,其后代同样拥有罗马公民权。安东尼授予本都国王波莱蒙一世罗马的公民权,他的子女和孙子都继承了他的公民权。公元前20年,奥古斯都任命为国王的科马盖奈国王米特拉达梯三世获得了罗马公民权,他的后继者安条库斯三世和安条库斯四世也都继承了他的公民权。

从弗拉维王朝开始,罗马皇帝在东地中海地区全面稳步地推行废王国、设行省的*策,自公元72年起,韦伯芗皇帝为加强边界建设,先后吞并幼发拉底河沿岸的附属王国科马盖奈、小亚美尼亚和卡帕多奇亚,组建为行省。被废黜的附属国王的后裔通过担任罗马行*职务而成为罗马真正的统治精英。在王国被吞并后,某些王室成员会被罗马任命为地方行*长官,具有王室血统的后裔甚至会执掌罗马帝国的统治权。科马盖奈被罗马吞并后,末位国王安条库斯四世的孙子安条库斯担任了罗马执*官和雅典长官。来自埃美萨的优利娅·多姆娜嫁给罗马皇帝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为妻,她的两个儿子卡拉卡拉和盖塔,以及侄孙埃拉伽巴路斯先后继承了罗马皇位。

总结

罗马帝国对广袤的东地中海地区的治理经验,丰富和完善了古代世界制度文明建设的成果。与西部行省不同,东地中海地区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业已达到很高的发展水平。罗马人将其过去长期积累的统治经验,与东方固有的统治传统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催生出多种新的、行之有效的统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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