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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安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中国沿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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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范我国沿海航行船舶航行航法,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预防商渔船碰撞事故,日前,中国海事局发布了《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请各航运公司和船舶抓紧落实。《指引》是在认真分析中国沿海水域习惯航线与渔船作业集中水域的交叉、渔船航行作业习惯、商渔船碰撞多发时间、商渔船碰撞主要原因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广泛研究和征求意见后制定的。《指引》分别从航行航法、避让行动、应急救助三方面作了详细的指导,特别是商船进入渔船密集区前、航经或邻近渔船密集区时航行航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强调了避让行动和应急救助所须采取的措施。对商渔船碰撞的防范和碰撞后救助义务等事宜都有重点强调。《指引》分中文和英文两种版本,对在中国沿海航行的外国籍商船,特别是不熟悉中国沿海水域外国籍船员在中国沿海水域航行时,有针对性的指导,对外国籍船员指挥操纵的外国籍船舶在中国沿海水域航行时,防止商渔船碰撞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

一、航行航法(一)进入渔船密集区水域之前

1.船长应严格审核计划航线,尽量使用推荐公共航路合理制定航线,尽可能避开渔船集中作业水域,减少与渔船相遇的机会。

2.对雷达、电子海图、AIS、VDR、VHF、航行灯和声号等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可用。

3.合理安排驾驶台航行值班人员,任何时候驾驶台应保持至少2名航行值班和了望瞭望人员。

4.应在驾驶台显著位置标识渔区航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应行动对策。

(二)经过或邻近渔船密集区水域期间

1.驾驶人员谨记:安全第一、宁可绕行、不要冒险!尽可能避免冒险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

2.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根据周围渔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强度增加必要的航行值班人员,必要时应毫不犹豫立即呼叫船长上驾驶台指挥。

3.船长应针对夜间渔区航行的特殊戒备要求制定和发布夜航命令。

4.航行值班人员应加强瞭望,开启多台雷达工作,加强远近距离配合观测。勿过度依赖单一助航设备,每一船舶均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了望。

5.使用安全航速航行。

6.确保AIS信息正确且工作正常。

7.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三)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每年伏季休渔结束后,是中国沿海渔船活动密度最高时段。

2.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4时是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应予以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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