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洛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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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的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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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马的对外*策,在王*时代,罗马与周边的部族就建立了同盟关系,因为都使用拉丁语,有相同的宗教和相似的风俗,他们被统称为拉丁民族,之间的同盟也就称为“拉丁同盟”。

由于先期罗马的力量还没有凸显出来,所以拉丁同盟各部族之间的关系几乎是对等的,同盟国之间的关系并不牢固。公元前年罗马转为共和*体后,这些同盟国一度纷纷背离罗马,公元前年,罗马战胜这些部族后,重建了拉丁同盟,主要目的是统一*事行动。一般罗马占同盟*的一半,其他部族占一半。罗马人担任总指挥,战争胜利得到的土地和俘虏也按此比例平等分配。

但是这种模式的缺点在公元前年凯尔特人入侵罗马暴露无遗,这些同盟国看到罗马惨败,像雪崩一般远离罗马而去,甚至起了瓜分罗马之心。尽管有卡米卢斯这样的优秀将领,罗马仍然用了20年的时间,才重新打服周边这些部族。

▲罗马与周边部族联盟模式的变化

公元前年,罗马进行了对外关系的彻底改革。取消拉丁同盟,而是建立了罗马同盟。取消了以前各部族相互联盟的协议,改为加盟国只能与罗马缔结协议,不允许在其他加盟国之间缔结协议。加盟国之间出现问题,必须由罗马仲裁解决。

罗马联盟的确将不平等的同盟关系强加给了失败者。但是对失败者来说,与通常被没收财产、被强迫为奴相比,可以说罗马显得极其宽容,因此那些失败者也非常乐于接受。

罗马联盟中,只有罗马和其他同盟国。而其他同盟国则分为五类。第一类就是罗马本身,只要是自由身就享有罗马市民权。需要服兵役(这相当于直接税),同时享有投票权和罗马公职的被选举权。

▲罗马高阶官员为了显示身份,会有刀斧手开道。执*官一般是12人,而独裁官则配有24人。

第二类是旧拉丁同盟的各国。曾经在公元前年一度背离罗马,又被再度崛起的罗马打败。罗马给予了他们完全的罗马市民权,相当于被罗马完全平等地对待,其中有些人还当选过罗马执*官。

第三类是叫做“自治城市”的各国。罗马给予他们无投票权的罗马市民权,就是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过一般三年后就可获得罗马市民权。因此这类市民可以与罗马市民自由通婚。

第四类是科洛尼亚,就是“殖民地”。罗马人建立的殖民地与英国、法国等国的不同,是出于*治上的考虑,而非经济。只有被认为战略上非常重要的地方,罗马市民团才会开展殖民建设。这些人都享有完全的罗马市民权。这些叫罗马殖民地,还有一些是可靠的原拉丁同盟国设立的叫拉丁殖民地。

▲公元前2世纪中叶以前,罗马建立的殖民地和建立年份

第五类是统称为同盟国的各个国家。其实应该叫做同盟市,同盟市是较晚征服的国家,跟罗马的关系比较浅。罗马允许同盟保留自己的语言,不要求他们以贡金或年贡的形式缴税。只要求必要时提供兵力,当然,在自备武器的当时,相当于提供维持兵力的费用。他们不享受只有承担完全义务的人才有的罗马市民权。但他们的人权和财产权也能得到保护,因为同盟市的国内自治是得到认可的。罗马还专门为此制定了“外国人法”。

这就是公元前4世纪中叶的罗马联盟的实体。他们没有将失败者贬为奴隶,而是成为“共同经营者”。后世“分而治之”的思想即来自于此。

罗马以外的四类国家相互混杂,这样的好处是各国无法团结起来建立统一战线,共同对付罗马。特别是散落各地的殖民地起到了阻碍同盟各国采取共同行动的作用。但缺点是罗马的指令传达迟缓。于是这一时期,罗马开启了有计划的道路建设。

▲哈德良(Hadrian)时期的罗马帝国(统治时期-年),图中红线为罗马主要道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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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是国家发展的“动脉”,现在是尽人皆知的常识。但在年前的古代,只有罗马人了解这一点。

罗马建国之初为了运输盐就修建了萨拉里亚大道(盐路);还有一条与罗马人祖籍拉蒂纳的拉蒂纳大道,意思就是通往拉蒂纳的路。到公元前4世纪后半叶,以公元前年阿皮亚大道开通时为界,新建的道路更多的是出于*治和*事目的的综合考量。开始的时候,道路的修建是以道路终点来命名,但随着罗马的扩张,道路不断延伸,因而后来都采用道路的提议者才命名,这样将来可以随意延伸。

公元前年,财务官阿皮亚提议的阿皮亚大道从罗马出发,通向刚纳入势力范围的加普亚,随着势力的扩张,最后延伸到意大利最南端的布林迪西,成为罗马的干线道路。之后,罗马人又修建了弗拉米尼亚大道、卡萨亚大道等等,道路随着扩张,向四面八方伸展。甚至产生了一句熟语:“条条大路通罗马”。

这些地方本来有路,至少行人、马匹可以通行。罗马人尽可能将其修直,同时予以拓宽,架设桥梁、开挖隧道、改善排水。使其变身为“高速公路”。那时期的希腊旅行家写道:“希腊人热衷于建神殿,罗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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