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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就是可以做自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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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分钟我都在拼命向前奔跑,拼命成为自己。”最初,就是被封面上这句话吸引,才购买了《自由之地》这本书。

作者肯福莱特生于年,他有着闪亮的头衔和耀眼的光环——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英国皇家文学学会会员。在欧美出版界,他的名字就是畅销的保证。

《自由之地》讲述的是一个“不自由,毋宁死”的故事。

年,在苏格兰的一个煤矿区,一个不想一世为奴的矿工——麦克,一个不愿安于现状的小姐——莉茜,原本生活在不同阶层的两个人,却由于都不甘心被生活禁锢、不甘心被命运安排,而渐渐有了密切的关联。他们辗转三座城市,最后一起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逃亡。这本书里有历史、有悬疑、有爱情,更有一种蓬勃的力量——为了自由,可以拼命。

不认命,才能改命

麦克从七岁开始,每天不到凌晨两点就要下矿井,工作十五个小时。打记事起,他便一直渴望着自由。

因为渴望自由,幼时的他缠着母亲教自己认字;因为识字,长大后他从报刊中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也促使他给一位在报纸上撰文讽刺*府的伦敦律师写了一封信。

律师的回信,让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封在他即将度过二十二岁生日之际收到的信,告诉他法律规定,矿工的子女年满二十一岁便成为自由人,但如果继续做满一年零一天,就又得当奴隶了。

为了成为自由人,他当众与领主抗争。自由的信念,支撑他拒绝表妹爱的挽留,挺过跑“路子”的酷刑。他裸身渡过了冰河,在永远成为奴隶之前,迈出了改变命运的第一步。

与之相对比的,是那些已经认了命的矿工,不仅将自己,也将子女的自由廉价卖给了领主。习惯了的生活,并不容易改变,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压迫存在久了,也就变得合理,造成了群体麻木,如拉罗什福科所言:我们的力量其实超过我们的意愿,而我们却经常自我辩解说,某些事情是不可能的。

对自由的渴望,让麦克保持清醒,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愿意为了自由付出任何代价。

“明天会发生什么还是未知,等待他的兴许是贫穷、苦难与危险,但至少不会在矿井下受罪,不会给詹米森家当奴隶。明天,他将是自己的主人。”

不放弃,才有希望

初到伦敦,麦克每天都在找工作。在那个“五分之一的女性都卖过身”的年代,想谋生,实属不易。

他做过侍者,当过搬运工,参加有奖搏击赛时差点被打死……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份卸煤的工作,却因为带头反抗包工头的剥削,触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而落入圈套,险些被绞死。

自由,就在死亡的隔壁。

身处困境中,走一步,看一步,只要不放弃,前方的一点微光,就是希望的路标。

在莉茜的帮助下,麦克得以保全性命,但被流放到了殖民地弗吉尼亚,在异国开始了另一种人生。

流放途中,他在甲板下舱室架子上如同托盘里的鱼一样躺了两个月。他发着高烧,衣不遮体,脚戴镣铐,孤苦无援。

他曾经发过誓,再也不受镣铐的束缚,宁愿被杀也不想再受这种屈辱。所以,他想逃,他要逃。

在种植园被奴役的日子里,他精心筹谋,做好了逃走的准备。自由的信念,继续支撑着他向死而生。

不将就,才会自由

很多时候,困住我们的,并不是外在的枷锁,而是自己画地为牢,甘愿接受命运的安排,自我囚禁了梦想。

莉茜的婚姻是自己选择的,但当她看清自己的选择是一个错误时,能够及时止损,选择不再将就,让自己重新获得了自由。

麦克与莉茜能够打破阶级壁垒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精神上是同类,都是追求自由的人。

拥有越多,失去越多。如果说,身处底层的麦克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无所畏惧,那对于生在上流社会的莉茜来说,踏上逃亡之路,就意味着要放下身份、放下安逸、放下曾经拥有的一切,去面对未知的明天,甚至是死亡。这个抉择更显勇敢。

自由的最基本含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在中国古文里的意思是“由于自己”,在欧洲文字里,含有“解放”之意,从外力制裁之下解放出来,才能自己作主。

裴多菲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就是能够做自己,有做自己的勇气,更有做自己的底气。

麦克与莉茜历经磨难,但最终活得自由、爱得自由,在一片自由的土地上扎根,这样的结局可谓圆满。

自由之地,其实就在永不言弃的信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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