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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28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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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社会是民主自由的社会,中西方明面上都在强调民主自由,西方某些国家动辄打着自由人权的旗号干涉别国内政的行为实属令人作呕,这两年的疫情中,西方一些国家自由吧,不隔离不戴口罩,但是结果是什么?不要拿着所谓的自由民主自欺欺人了!那么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

西方自由与法律的相关理论

民主自由的概念是近代从西方引进的,所以先从西方历史上的自由与法律说起,在西方近代史上,最先论述法律与自由关系问题的是霍布斯。

在《利维坦》一书中,他专章论述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问题。他阐述自由一词的含义是:“自由一词就其本义说来,指的是没有阻碍的状态。”

他论述了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指出自由离不开法律,并且提出了三条理由:

只有在法律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和限制后,人们的安全才有保障,也才能享受法律所保护的自由;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不可能制定出足够的法律来限定人们的言论和行为。所以,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认为有利于自己的事情。法律的本义和目的并不是要加害于人们,而是要保护和指导人们,使人们自由地生活。

斯宾诺莎认为,自由离不开法律,因为法律是以理智为基础的,是有智慧的人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因而人们遵守法律不会使他变为奴隶,而只会成为一个公民。

“一个受理性指导的人,遵从公共法令在国家中生活,较之他只服从他自己,在孤独中生活,更为自由。”“一个人越听理智的指使——换言之,他越自由,他越始终遵守他的国家的法律,服从他所属的统治权的命令。”

他主张,给人的思想以绝对的自由,认为法律不应该也无法禁止思想自由。

其理由是:限制思想自由违反了建立国家的真正目的;限制思想也是不可能的;限制人的思想自由只会招来反抗、不满和叛乱。

提倡思想自由是一种美德,限制思想自由只会使人们说谎;思想自由是科学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前提。

洛克把自由和法律结合起来。他指出:“处在社会中人的自由,就是除经人们同意在国家内所建立的立法权之外,不受其他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立法机关根据它的委托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不受任何意志的统辖或任何法律的约束。”

因而,“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它并不再受这法律约束的人们的一般福利范围之外作出规定。”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因此,人们没有理由把法律与自由对立起来。

孟德斯鸠把自由分成哲学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两大类。他把确立政治自由的法律分为:从政治自由与政治的关系角度确立政治自由的法律,和从政治自由与公民关系角度确立政治自由的法律。

中国关于自由和法律的智慧

中国文明也是重视自由和法律的,尽管古代的中国长期处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之下,但是仍有许多自由与法律的观点。

儒释道三家都对自由有自己的见解:

儒家圣人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到七十岁的时候,人已经修炼到可以自由地驰骋,却于规矩礼教秋毫无犯,于人际往来言行适度,从而成为一个最快活也最令他人感觉舒服的人。这就是儒家所理解的真正的、现实的自由境界。亚圣孟子追求的浩然之气,也是一种自由。一个人只有养成浩然之正气,才能张扬自己的个性与活力,享受“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的人生乐趣,并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抵御外界的种种诱惑,从而达到一种身心的自由。孟子还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的观点,这是一种“天人合一”的自由观。

道家的创始人老子认为人对事物的欲望越多,精神越不自由,因此无欲、无事、无为而好静,是化解欲望的束缚、实现身心自由的重要途径。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道法自然”,指的就是无人强求的、自由自在的存在与发展,是一种回归自然、回归本真的自由境界。老子之后的庄子则把人的自由生存状态形象地称为“游”,并刻画了一系列正在“逍遥游”的“圣人、德人、神人、至人”形象。同时,他还幻想自己能“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上与造物者游,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从而进入一种超越人世间的成败、利害、得失、生死的绝对自由的精神世界。

佛家同样包含许多自由思想的成分。例如,佛教关于“众生平等、普渡众生”的观念,就其超越精神层面来看,是可以与“自由平等博爱”精神相通的。小乘佛教的“自渡”,追求的是个体的自由;大乘佛教的“普渡”,追求的则是群体的自由。

到了近代,严复、梁启超、谭嗣同等思想家将自由作为哲学和政治范畴进行探讨,指出中国的富强始于自由,甚至提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则更是将自由作为政治革命的价值目标。可以说,自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传统,也是中国文化的深层价值。中国人以独特的文化形式和行为方式表达着对自由的追求。

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在共产党人的领导下,我们更加重视自由与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自由”被列在首位。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行之下,人民无疑是能更好更自由地生活。

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自由权是宪法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的自由权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所以,说我们藐视人权,不自由,那简直是无稽之谈!

结语

自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理念和奋斗目标,应该成为每一位社会成员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自由必定是有限制的,遵守法律才能拥抱自由,无限制的自由,带来的只有暴乱!法律的特点是城市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是指引我们更自由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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