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作者年7月30日在上海交通大学“海洋视野下的东亚国际关系暑期班”的演讲,8月20日至25日修改于横琴,10月26日在“第三届全国青年历史教师暨名师工作室年会”再次演讲。全文分三部分发表,这是第一部分。
首先需要说明,我不是研究东亚国际关系的学者。最近二十多年,我一直在研究戊戌变法。虽说不研究东亚国际关系,但也不是没有兴趣。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讲授中国近代政治制度,涉及对外体制,即清朝的宗藩关系(这一门课我现在还在讲)。张志云教授主持“海洋视野下的东亚国际关系暑期班”,命我来讲一下,我只能奉命开口讲外行话。我最近外行话说得比较多,不久前在东北师范大学“民国史研习营”中讲缅甸历史,估计在那里说那个题目不太会穿帮。可是在上海交通大学,除了张志云教授外,还有一位真正懂行的专家——滨下武志教授。
作为一个学者,经常因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而视角不同,我很可能是其中极端的例子。我虽说关心清代的对外体制,但在北京大学时,考虑最多的是东北亚,将自己的学生送到韩国和日本,学习语言;后来到了华东师范大学,开始注意南方,将自己的学生送到越南,学习语言;现在又到了澳门大学,感到了整个东亚,去年送了一个华东师大的硕士生去蒙古国,一个澳门大学的硕士生去老挝,学习语言。
东亚是什么?从地理上看,就是东北亚加东南亚,或者说是孟加拉湾以东地区,按照今天的政治地理,从北到南,除中国外,包括蒙古国、俄罗斯、朝鲜与韩国、日本、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以及南太平洋上的东帝汶。巴布亚新几内亚属于大洋洲。我在北京大学时去日本比较多,也去过北朝鲜;到了华东师大去了韩国和越南;到了澳门大学,考察的地方除了多次去过越南外,还增加了蒙古国、俄罗斯远东地区、柬埔寨、老挝、新加坡、马来西亚(西马)、日本的琉球、缅甸。今年年底我还打算去一下泰国。走一走,看一看,感觉就会不一样,更加觉得这些区域值得研究。我这几年招收的学生,很希望他们研究清朝对外关系史,特别是东亚国家。因为在这个领域,我们的知识有着许多错误。而在这些知识错误中,最为严重者,关于“清朝的宗藩关系”。
龚自珍的记录
龚自珍
中国最重要的前近代思想家龚自珍(-),曾任礼部主客清吏司的主事。礼部“主客清吏司”职掌是“五礼”之中的“宾礼”。其职责的一部分,是负责朝贡。龚自珍曾写过一篇《主客司述略》文章,说道:
我朝藩服分二类,其朝贡之事,有隶理藩院者,有隶主客司者。其隶理藩院者,蒙古五十一旗,喀尔喀八十二旗,以及西藏、青海,西藏所属之廓尔喀是也。隶主客司者,曰朝鲜、曰越南即安南、曰南掌、曰缅甸、曰苏禄、曰暹罗、曰荷兰、曰琉球、曰西洋诸国。西洋诸国:一曰博尔都嘉利亚、一曰意达利亚、一曰博尔都噶尔、一曰英吉利。自朝鲜以至琉球,贡有额有期,朝有期。西洋诸国,贡无定额,无定期。
龚自珍没有近代国家观念,也没有近代国际政治观念。当然,当时清朝的上下也都没有近代国家与近代国际政治观念。龚自珍的这段话,没有区分藩部与属国,但也说明了理藩院与礼部的职责区别。按照近代国家观念,理藩院所属的为藩部,蒙古、西藏、青海是清朝的主权范围之内。喀尔喀蒙古(即漠北蒙古,即车臣汗、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等部),当时在清朝乌里雅苏台将军治下,另有库伦办事大臣。年,喀尔喀蒙古受俄罗斯策动而宣布独立,并进占漠西蒙古之一部,依附于俄国(苏联)。苏联解体后,蒙古国成为主权完整的国家,我也去过两次。廓尔喀是喜马拉雅山地国家,其与清朝的藩服关系,应当作为特例来研究。龚自珍当主事时,廓尔喀与清朝的藩服关系还比较稳定,不久后,即年,这种关系发生了变化。
我比较关心的是主客清吏司部分,即“曰朝鲜、曰越南即安南、曰南掌、曰缅甸、曰苏禄、曰暹罗、曰荷兰、曰琉球、曰西洋诸国。西洋诸国:一曰博尔都嘉利亚、一曰意达利亚、一曰博尔都噶尔、一曰英吉利”。一共有十二个国名。从近代国际关系观念来看,都属于外国,但属于特殊关系的外国。
龚自珍是敏锐的知识分子,他的说法代表清朝的主观观念。从清代历朝会典来看,由礼部主客清吏司管理交往的属国数量在增加,康熙朝《大清会典》为:朝鲜、土鲁番、琉球、荷兰、安南(黎朝)、暹罗(泰国)、西洋国。雍正朝《大清会典》为:朝鲜、琉球、荷兰、安南、暹罗、西洋诸国(西洋国、意达利亚、西洋博尔都噶尔)、苏禄(今菲律宾南部苏禄群岛)、土鲁番。乾隆朝《大清会典》称:“凡四夷朝贡之国,东曰:朝鲜,东南曰:琉球、苏禄,南曰:安南、暹罗,西南曰西洋、缅甸、南掌(今老挝北部)。”而嘉庆朝《大清会典》则称:“凡四裔朝贡之国,曰朝鲜,曰琉球,曰越南(阮朝),曰南掌,曰暹罗,曰苏禄,曰荷兰,曰缅甸,曰西洋(西洋诸国,曰博尔嘉利亚国,曰意达里亚国,曰博尔都噶尔国,曰英吉利国)。余国则通互市焉。”由此可见,龚自珍的根据来自于嘉庆朝《大清会典》。
《大清会典》
“朝贡”的荷兰、西洋诸国和不朝贡的俄罗斯
龚自珍与《大清会典》中提到了七个亚洲国家,即朝鲜、琉球、越南、苏禄、南掌、暹罗、缅甸,我放在后面来讲。先来看一下列入“朝贡”体系的荷兰和包括“博尔都嘉利亚”“意达利亚”“博尔都噶尔”“英吉利”在内的“西洋诸国”。
“荷兰”当时指是荷属东印度公司(-),那时的治理地区只是今天印度尼西亚一部分(后为荷属东印度,-)。由于郑成功的海上武力,清朝实行了海禁,对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贸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他们曾经在年(顺治十三年)派使节来过北京,商讨通商问题。此后,他们还来过多次。而这些使节在清朝官方记录中为“贡使”。今天看来,荷兰不算大国,我也曾短暂地去过阿姆斯特丹,在荷兰国家博物馆中找不到当年殖民的记录,仅在一个很小的讲动植物的博物馆,看到了一张照片,荷兰人在印尼开办小学。博物馆展示的取舍很可能属于政治“正确”或“不正确”。我反而在日本长崎的出岛,看到了复修的荷属东印度公司遗迹。今天的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很大的国家,有近两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二点七亿人口。从人口来说,是世界第四大国,仅次于中、印、美。在荷兰人建立殖民统治之前,这个地区有着许多国家或政治实体。我真希望有人学习马来语和荷兰语,研究清朝与荷属东印度公司、马来诸国的关系。
“西洋诸国”呢?
龚自珍所称“意达利亚”为何?根据清代官方文献记载,西洋意达利亚国教化王伯纳第多遣使葛达都、易得丰于雍正三年(年)“奉表贺皇上御极”。由此去对照罗马教廷的历史,可知是罗马教廷本笃十三世(BenedictXIII)教宗所派使节葛达都(GotthardPlaskowitzdeSt.Maria)、易得丰(IldetonsodeNativitate),通报本笃十三世继位,并对雍正皇帝继位表示祝贺。教宗遣使与当时清朝实行的禁教政策有关,罗马教廷禁止中国信徒祭拜祖宗引出了中国基督教史中的重大争论,即“礼仪之争”。而教宗的使节在清朝的官方记录中也成了“贡使”,乾隆朝《大清会典则例》详细记载了他们的“贡品”。
罗马教廷本笃十三世
龚自珍所称“博尔都嘉利亚”“博尔都噶尔”两国,抄自嘉庆朝《大清会典》。这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即Portugal(葡萄牙)。当时的翻译,没有固定的译名,当时清朝的官员,不懂葡萄牙语。清朝官员在编纂《会典》时,没有察核清楚,错成两个国家。这是很不应该的。葡萄牙在历史上是殖民大国,“教皇子午线”将整个世界分东、西分割给葡萄牙、西班牙两国。且葡萄牙与清朝有着实际的关系。它在明代就占据了澳门。到了龚自珍的时期,澳门的主权属清朝,治权属葡萄牙,每年交地租银五百两,清朝派香山县丞管理澳门的华人。从龚的全部著述来看,他对澳门有一定的知识,但将葡萄牙错为两国,虽说有其根据,但也是不应该的。龚死后不久,年,葡萄牙驻澳门总督亚马喇停止交纳地租并占领关闸,澳门成为葡萄牙的殖民地。
龚自珍所称的“英吉利”,当然是英国。英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所谓的“朝贡”即是马戛尔尼使华(后将详述)。在龚自珍的时期,英国是清朝最大的贸易伙伴,清朝与英国和英帝国地区的贸易关系,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关系之一。其中最重要的贸易品种为茶叶与鸦片。当然,按照清朝的法律,鸦片贸易是非法的。林则徐因禁烟而召京觐见时,与龚自珍有交流,龚还写了《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龚自珍去世那年,清朝与英国交战,英国强占了香港。
龚自珍的记录和《大清会典》的记载,说明了清朝的主观观念,而不是当时清朝与各国交往的客观真情;而这种主观观念又真实地表达了清朝国际政治观念。清朝此时没有平等国家的观念,在官方文献中的“外国”有三个概念:一是朝贡国,二是互市国(贸易国),三是“化外”。这三个观念也不是完全清晰的,特别是互市国与“化外”。清朝不与互市国发生政治上的关系,如果有互市国(如荷属东印度公司、葡萄牙、英国)或者非互市国(罗马教廷)派使节来北京,一般会记载为“贡使”。
当时或今天的荷兰、葡萄牙、英国和罗马教廷知道清朝将他们列入朝贡国,一定会很生气,认为是一种污辱。但对龚自珍来说,并无矮化西洋之意。中国当时是一个崇尚儒学的国家。儒学的知识代表着文明的程度,即所谓的“教化”。没有“教化”则属于“化外”,属于蛮夷体系。这正是传统的“华夷观念”。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都有自己的“华夷观念”,如朝鲜王国、日本和越南。龚自珍将“西洋各国”列入朝贡体系,从他的观念来说,应当算是表扬,即“化外”之国有心“向化”。
然而,任何事情都会有例外。清初与清中叶时期,清朝对外关系中的例外,就是俄罗斯。
《尼布楚条约》
由于俄罗斯向远东地区的扩张,又由于清朝平定准噶尔的战争,清朝与俄罗斯有着多重多次的交往。年(康熙二十八年)两国签订了《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东段边界。年(雍正五年)两国签订了《恰克图条约》,划定了北段边界。两国之间有着公文往来,有着商务活动。俄罗斯的使节来过北京,清朝的使节也去过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俄国在北京还有一个东正教教士团,而这个教士团中还附有学习中文的学生。即使以近代国际政治观念来看,两国关系也属于平等关系。这些大多是康熙、雍正年间的事情。到了乾隆年间,清朝平定了准噶尔,清朝与俄国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疏远。
在清朝官方的记录中,理藩院属下的朝贡关系还有中亚诸国,大多是乾隆年间发生的,来北京的次数也很少。对此的研究也不充分。
“表文”——使用汉文字和不使用汉文字的亚洲七国
清朝官修文书之所以将英国列为“朝贡国”,是因为英使马戛尔尼所上的“表文”。这份英王乔治三世给中国皇帝的信,在翻译过程中有着许多处变动,对清朝使用了尊称,对本国有点降级。其第一句就有点问题:“英吉利国王热沃尔日敬奏中国大皇帝万万岁”,“国王”“敬奏”“大皇帝”三个用词,在中文中有着明显的等级意义。文内还有“向化输诚”“敬献表文”等用语。马戛尔尼的“表文”为何这么翻译?又是谁翻译的?现在还不太清楚。马戛尔尼使团虽有中文翻译,但可以肯定,他们的中文知识与儒学知识是不充分的;必定有人帮助修改,修改者是中国的官员还是西方的传教士?牛津大学的沈艾娣教授(HenriettaHarrison)正在研究马戛尔尼使华,或许能揭开内中的秘密。然而,英国向清朝提出的各项要求,译文还是大体准确的。
我们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时间,马戛尔尼使华在乾隆五十八年(),下面所讲的内容大多是乾隆年间的。
被清朝列为朝贡国的七个国家中,朝鲜、越南、琉球当时使用汉文字。他们的表文都是用汉文字写的,他们的官方文献也是用汉文字写的——朝鲜有《朝鲜王朝实录》(《李朝实录》),越南(阮朝)有《大南实录》,琉球有《历代宝案》。这些表文可以与三国的官方文献对照起来看。由此可以证明,这三个属国的表文,意思应该是准确的。
老挝万象工艺品店,门前有木制对联。
下联上的小字
我们过去有一种误解,认为朝鲜王国、越南王国、琉球王国过去有着自己的语言文字,这种说法至少是不准确的。我曾在老挝万象的一家商店IndochinaHandicraft,看到门口挂着一副木制对联,上联是“国皆曰贤柳阃多年称幹”,下联是“帝怜其老枫庭今日赐升”,上联上有小字“保大丁丑春”,下联上也有小字“护城□衙正管杨德礼,副管黎廷树、潘文讌,正队阮■、阮璟、阮仁,副队吴涵、杜珍、阮琏、阮墉、桂山、王勒,隶目段谨、阮钱、权充,率队黎酌同恭喜”
(参见上图)
。“保大”是越南阮朝最后一位君主,至年在位,在法国统治下仅存小朝廷,并无政治权力。“保大丁丑春”即年春。从“柳阃”“枫庭”来看,这里的“帝”应指保大帝,对联的意思是“护城□衙”的大小官吏祝贺其上司获得升迁,尽管小朝廷的官员在当时也没有什么实际权力。商店的老板显然不懂汉文字,将门联挂反了。我们看这样的文字当然是懂的。但我要提醒的是,我们在老挝万象看到的这付对联,不是中文而是越南文!□在中文似无此字,很可能是越南汉字。在南韩和北朝鲜、在越南、在琉球的古建上到处都是汉文字,我们不能当作中文来看待,而要当作朝鲜文、越南文、琉球文来看待。四十多年前,我到广州中山大学读书,大多数广州人听不懂普通话,但写下来就懂了,而广州话语法与北京话也有比较大的区别,更何况当时许多广州老人还不识字。我曾经问过日本京都大学的一位教授,日本为什么没有废掉汉字?他说,一种文字使用了一千年以上,究竟属于外国文化还是本国文化?真是心胸广大、大国气派。朝鲜、琉球被日本统治后,使用日本语;北朝鲜和韩国分别独立后,先后使用世宗大王的《训民正音》,即谚文。越南被法国统治后,法国为其编了一套文字。同被法国统治的柬埔寨与老挝,继续使用原来的文字,法国并没有给柬、老两国另编文字。而现在的北朝鲜、南韩和越南,他们当年使用的文字已经成为“外国文字”了。
这只是一段插曲。
琉球国尚育王的年初开笔,使用清朝年号,藏于首里城,因大火而毁。
越南胡志明市(西贡)国立博物馆陈列的越南民俗蜡像,对联为:“忠孝绍其裘两润对山河并壮,义仁垂福荫三多同日月长明”。从文意来看,似为挂反。
朝鲜王国官方文献《承政院日记》等
《承政院日记》之内文
不使用汉文字的缅甸、暹罗、南掌、苏禄四国情况,就大不相同。
清朝时期的东南亚,缅甸、暹罗是大国,有着自己的语言文字和历史记载。他们表文又是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