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出门的时候
都知道要遵守交通规则
一点都不敢马虎
毕竟谁也不知道
什么时候会“飞”过来一辆汽车……
表情来自网络
按理说
现代的大马路上
车又多又快
所以才制定复杂的交通规则
避免发生事故
难道在古代
就可以骑着高头大马
横冲直撞、为所欲为了吗?
当然不是这样的
毕竟早在唐代
就已经有“交通规则”了
最早的”靠右行驶“
唐代就规定了
百弟没想到,咱们长期默认的”靠右行驶“,原来是唐代最早确立的。
在唐太宗贞观年间,随着经济的发展,长安城的人口是越来越多。
图片来自网络
偌大的长安城可以容纳这么多人,可是城池再大,城门也不会随着变大,毕竟城门太大了,防御和管理都会产生问题。
于是,所有的人就都挤在了城门口。
为了缓解”堵车“和”堵人“的状况,宰相马周提出了一条新的交通规则:”城门入由左,出由右。“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靠右行驶“。
图片来自网络
虽然仅限于城门附近,但是这条规则一出来,立刻就缓解了交通拥堵的现象。
从此百姓可以排着队伍,顺畅地通过城门;城门的守卫也可以有序地依次检查。
如果这样城门还能堵上的话,可能就得开始拆城墙了……
人多了,不光会堵,还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那么,这种情况,在唐代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大唐“”交通肇事事件
人性化的唐代律法
据*出土的唐代卷宗记载,公元年的夏天,在唐王朝统治下的高昌城,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图片来自网络
两个正在玩耍的8岁小孩,被一辆拉土坯的牛车撞成重伤,危在旦夕。
孩子的家长立刻把肇事人告上了官府。
经过三天的调查审问,官府决定先行“保辜”,也就是先让肇事人救治两个小孩子,视救治的结果再处以惩罚。
图片来自网络
按照唐朝法律《唐律疏议》的规定:“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人者减斗杀伤一等。”
就是说,在人员密集的城内快速驾车、骑马,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要被打五十下。如果还造成了人员死亡,要比故意杀人减一等处罚。
在唐代,故意杀人要被判处死刑,比它减一等,就是流放里。
当然,这是在”以故杀人“的情况下,如果肇事人能够治好两个小孩子,他的罪责还会相应的减轻。
图片来自网络
百弟觉得,唐代的律法还是很人性化的,用“保辜”鼓励肇事人积极救治受害人,保证受害人的最大利益。
看来
唐代虽然离咱们很遥远
但是那时的交通规则
就已经十分完善了
有的内容
甚至我们今天还在沿用
百弟劝大家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保护自己安全的同时
也是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而且
要是违规被记录下来
可能就会像事件那样
丢脸丢到千年后……
没脸见人了
表情来自网络
↓点击阅读原文,直接观看节目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